我们真的在山上找到吃的,不仅有可以吃的野果,还搞到一只很肥的兔子,古时候有人守株待兔,可惜最终荒了田地,我们靠的是聪明才智。
我看着那只可怜的兔子被人扒了皮,所有人都在等着吃肉,我看到兔子的眼睛动了一下,我连忙避开。
这是经验,不论是死人或者是动物,千万不要去看它的眼睛,这是警告。
很快香味冒出来,那一刻,所有人放下手里的野果,包括我,有人撕下一大块递给我,因为是我的选择上了山,找到了吃的,而且有人发现了山上的泉水。
吃饱喝足,洛衫执意要回水边,因为那里有帐篷,而且距离水边最近,如果有船来可以第一时间发现。
唐豆豆从地上站起来,“李毅,你也跟我们回去吧。”
“你们去吧,反正我在哪都一样。”我坐在火堆那,根本没有要走的意思。
“一起下去吧,我们那有一个空的帐篷。”那个年纪大一点的设计师走过来,这个人看着很实在。
“真的不用了,上上下下的挺麻烦,我就留在这,万一有兔子掉进来,明天的伙食又解决了。”我笑着说道。
我肯定不会下去,天桥镇已经成了一个空镇,既然我在这里看到朱伯,这座山上面很可能就有我想要知道的秘密。
“唐总,走吧,天就快黑了,到时候从这里下去可能会有麻烦。”洛衫指了指下面,我顺势往火堆上丢了几根柴火。
“李毅,你自己小心点。”
唐豆豆站起来跟着洛衫那些人往下走,睡帐篷肯定比跟着我睡石头上舒服,而且也安全,我看到她走到第二块石头的时候回头朝着我的方向看。
那些人走了,火堆旁只剩下我一个人,准确的说还有那只几乎被吃光的兔子骨头,不知道被谁丢在火堆旁。
我从地上捡起来,然后找了一个石头缝隙把兔子的骨头塞进去,天很快黑了下来,我决定继续往上走,这座山就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在召唤我。
不知不觉,我居然走到那一天朱伯掉下去的位置,我很清楚记得前面的那块石头,朱伯就是从这里跳下去。
我凑过去往下看,下面只是一个斜坡,坡度不算大,我拿着手电往下照,隐约看到斜坡的下面有一个东西。
这样的斜坡最多是滚下去或者跑下去,为什么那天我看到朱伯的身体是整个掉下去,我顺着斜坡缓缓往下走
(本章未完,请翻页),尽量抓住沿途伸出来的树枝。
我尽量放慢速度,从上面拿着手电照的时候,我看到有个东西在不停的动,等我走过去,居然是一件衣服。
挂在上面的衣服已经很破旧,从料子和颜色看,应该是上学的时候发的那种校服,因为谐音的缘故,校服=孝服,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样的称呼,如果被人说出来,穿在身上会觉得特别的别扭。
我凑近了看,那个衣服挂在一个树枝上,而且是从衣服的中间直接穿过去,就算下面有风还是无法吹走。
当时第一感觉特别的熟悉,我用手摸了一下,那一刻,终于想起来,这个衣服的样式和我小学六年时学校发的那件一模一样。
那是一件蓝白相间的运动服,当时我特别喜欢,几乎每天都穿在身上,上学、放学、四处疯跑,后来,那件衣服不知道什么原因丢了,为了这件事我当时伤心了好一阵子。
当时镇子里和我一起上小学的人不少,等我上高中的时候,镇子里的孩子一下子少了很多,应该是被外面打工的父母接走,或者自己出去打工闯一闯,在我们这留下来只能一辈子受大穷,上一辈子的人还好一些,至少能讨个媳妇过日子,现在的女人太现实,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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