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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会做生意的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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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人。

    属于那种上升路线的事业型男人,喜欢做打擦边球的生意。

    前期积累资金的手段主要靠放高利贷。

    笼络了一帮好手为其生意保驾护航。

    后来被当地警方捣毁之后卷钱来到了北省。

    夜总会是庄宁的第二项产业,他还有一家洗浴中心。

    洗浴中心也是不干净的场子,夜总会就更不用说了。

    庄宁这人很会为人,也很会做生意。

    到了北省的东海市之后就先拜门。

    所谓的拜门是道上的行话,通俗点讲就是拜地头蛇的意思。

    正所谓过江龙还是踩不过地头蛇。

    庄宁靠着高利贷起家,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不过庄宁拜门也不是盲目的去拜,他会做一个当地地头蛇的调查。

    选取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来拜门。

    麻雀凤凰的自然也得分清一下。

    每座城市都是一个揍性,遍地是大哥,总不能拿着钱挨个去送。

    庄宁调查完这些地头蛇,择取一些真正有实力的就去拜门。

    然而才开启他的生意!

    这种人很会做人,往往用钱去维护的利益就能好使。

    请客吃饭是经常的事,不过没请一次客,庄宁都会做个记录。

    做记录的目的自然还是筛选人。

    比如今晚请的客人是A,A这王八蛋喝完酒只会说大话。

    那庄宁就会自动放弃这种人。

    如果下一个请的人是B,B这个人呢说话喝酒都很有一套,庄宁就会学习B这个人身上的优点,进而进一步去结交。

    做生意能做到庄宁这个份上也算是无敌了!

    他的成功之道都是自己摸爬滚打走过来的。

    过河趟桥,走路踩石头,庄宁可谓是擦边球生意中的佼佼者了!

    张小天若是知道庄宁是这样一号人,他可能会动了收服的心思了。

    不过却是要规矩的庄宁,而不是喜欢剑走偏锋打擦边球生意的庄宁。

    庄宁能走正道,张小天才会收服他。

    今晚张小天要收拾的人我吴明,至于和庄宁碰上并不是他所预料的。

    因为张小天对东海市熟悉,可是却对这里的道上的人不熟悉。

    思念大学生活让张小天熟悉了这座城市,可是象牙塔的生活接触的都是学生和老师,而非庄宁这样的人物或者是当地的地头蛇。

    两辆车到了美丽城夜总会附近,张小天没让万若把车开到夜总会楼下,而是在距离夜总会五十米的时候停了下来。

    张小天下车后招呼万达几人出来。

    “你带着两人去后门,剩下几人直接走前门埋伏,今个我要让这家夜总会关门!”

    张小天露出了久违的霸气,把在场的几人都给震慑的不轻。

    万达是第一次跟张小天接触,没想到张小天是如此霸气的一人。

    第一次进人家夜总会,虽然是救朋友出来,可是却丢出来这样一句话,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的节奏了!

    “队长,你……”万若有些担心张小天玩火,毕竟这里是东海市,并不是邹东市。

    “我有数,你在车里等我,我自己一个人进去!把枪给我!”张小天伸手要了万若的枪。

    “队长,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还有个照应!”万若担心出事。

    “就他们还伤不了我,放心吧!在这里等我就行了,有事我会给你打电话的!”张小天接过枪别在了腰后朝美丽城夜总会走去。

    万若望着队长张小天的身影,一时间有些迷醉了。

    也许这个时候张小天所展现的霸气形象才真正让万若了解张小天心中的苦。

    那个时候被一纸辞退令打回大王村的落寞,本该捧上铁饭碗不愁吃喝,赚个工资养活家人,买房买车进而赢取心爱的女人。

    万若本来不理解队长张小天为何这么嫉恶如仇。

    可是随着跟张小天的接触,他才真正知道这里面的原因。

    张小天当时被辞退之后放在一般人眼里也就是屁大点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嘛!

    可是张小天却是大王村出去的仅有的几个大学生。

    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把张小天从小学供读到了大学,种地农家的辛苦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四年大学生活结束,张小天捧上了公务员的饭碗,父母可以高兴的时候却突然间又得知儿子被辞退了。

    孩子上完学,家里欠了一屁股债,父母本觉得孩子可以上班自己挣钱或者贴补家里了。

    没曾想还没开始还债却又雪上加霜。

    张小天憋得这口气就在这里,都说衣锦还乡,可是张小天背着个大背包,进村那一刻就遇到了村里的土豪赵正。

    这种被鄙视的感觉很不好受!

    幸亏张小天有了妈祖仙井才能翻身!

    若不然,只能跟着父母下地干活,扛着锄头征服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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