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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心远心里一紧,那双从事刑侦几十年、看过无数案现场照片的锐利眼睛,明明白白告诉他:鲁思侠的牺牲绝对不是意外!
于心远突然想起:鲁思侠身为雷江代县长,这样一个高级干部去世,当地公安部门肯定要介入的,至少应该有尸检证明。{{<([ [
这些天,于心远一直沉浸在对老友的思念和痛苦之中,却忘了追究真正的死因。
出于维护秩序的需要,现场就有雷江县公安局的干警,带队的就是雷江公安局副局长—李为名。于心远对他提出了要求看尸检报告以及尸检照片的要求。
于情于理,于公于私,李为名都没法拒绝。
但李为名心中还是有很大的不快:这么明显的死亡原因,难道于心远还能有什么疑问或新的现?
然而,于心远真的就有了新的现!
在雷江县公安局里,于心远认真审查着尸检报告:“死者头被水浸透,全身衣服湿透;尸斑呈浅红色,颜面部潮红,口唇绀;皮肤上未现有鸡皮样改变;双手握拳,拳内无异物,指甲完好;尸僵显著,存于全身各关节;口鼻部有蕈形泡沫形成,解剖现气管有少量淤泥,双肺体积增大,重量增加:肺表面有溺死斑。颞骨岩部的出血。”尸检结论:淹溺死亡。
整个报告完全符合淹溺特征。尤其是“颞骨岩部的出血”, 颞骨岩部下面对应着内耳,如果是捂死或者溺死的时候,内耳的气压生改变,会导致出血,这是窒息死亡的法医铁证。
但作为一名老刑警,于心远还是现了问题,报告中提到“双手握拳,拳内无异物,指甲完好”和“气管有少量淤泥”,这些表述完全不符合一个人溺水求生时的本能。
于心远闭着眼睛,头脑在飞运转:如果鲁思侠救完孩子,想挣扎上岸,处于求生本能,他双手应该拼命划动,那样,他双手应抓满烂泥;慌乱中,他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物体,那样,他指甲翻转甚至脱落;由于挣扎,消耗大量体力,他呼吸急促,那么,气管或肺部应该有带入不少淤泥~
这才是一个正常溺水死亡着的法医解剖表现。
如果出现尸检报告“拳内无异物,指甲完好;气管有少量淤泥”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鲁思侠是刻意投水自杀!
结合那些现场照片,于心远在脑海中快复原当时的案现场:在营救完孩子后,鲁思侠坦然地向岸上人员挥手告别,然后转身步入湖心深处,他握紧拳头,将头埋入水中,主动吸入清水,造成肺部呛水,呛水窒息昏迷后,他整个身体无意识沉了下去,微弱自主呼吸,将少量湖底淤泥吸入气管~
这样,就完美解释了现场照片和尸检出现的种种异常!当然,一般人很难做到这一点,只有像鲁思侠这种毅力群、又身怀绝世武功的人,才能办到!
那么现在只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能这么一位才华卓绝、前途光明的代县长,会选择这么一个绝决的方式,告别他心爱的事业和爱戴他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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