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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洛杉矶探险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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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曾被带到演唱会台上表演过,“The Beach Boys”算是半个家庭乐队,他们的核心阵容,主要是由几个有血缘关系,并关系密切的人组成的。

    麦克·乐福的表兄弟布莱恩·威尔逊、卡尔·威尔逊和丹尼斯·威尔逊皆是乐队核心成员。

    而其中,布莱恩·威尔逊身为乐队队长和主心骨,他在现代乐坛的地位,不开玩笑的说,跟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相差无几,“The Beach Boys”,或者说是“沙滩男孩”,他们在现代音乐史的影响力和地位,不逊色于披头士、猫王、辛纳屈这些人多少,可以说是美国文化的一个代表,确确实实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们是美国史上最伟大的乐队。

    最具知名度,最具文化背景,在如同NBA这样的联盟中,乐福一家绝对算得上家境显赫。

    当然,林沐与乐福接触并不是因为他家有多么的知名,纯粹是因为男人间的友谊。

    很快,三人便来到了目的地,看着门口闪烁着的灯光,威少有些心虚的问道:“这种地方真的有快乐?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毫无疑问,威少从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就连乐福,面色也是有些不自然。

    美国的洗脚文化如此低迷?

    德罗赞、水花兄弟,再加上威少与乐福,好像都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

    兴许是年龄的缘故,林沐前世接触这种快乐也是在上完大学以后,挣了些钱,才有底气踏进这样的场所。

    “放轻松,相信我,从此以后,你们会迷上这种快乐,就像训练一样。”

    呸!

    你要这么说我就不去了,像训练一样?听听,这像人说的话吗?

    威少本想转身离开,但转念一想,来都来了,还是进去看一看吧,毕竟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小汽车。

    “老板!三个人,比较受力,安排三个漂亮点,手法不错的技师。”

    “水?白开水就行。”

    “水果?你俩要吃吗?”

    “不吃?算了老板,水果就不要了,技师安排的好一些,明白不?”林沐露出了一副只有男人间才会明白的表情,老板说了句OK,便让小弟将林沐三人领到了一处房间内。

    “林沐,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何出此言?”

    “感觉你,很熟练的样子...”

    “嗯...”

    “德罗赞你们认识吗?就是第一场跟我们对决,南加州新来的那个大一新生。”

    “他?那个试图嘴臭我的小子?”

    “不错!就是他!”说完,林沐便露出了一副陷入回忆中的表情。

    “别看他长得很老实,这种地方就是他带我来的,当初我可是极力反抗。”

    “但他的描述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我没能经受住诱惑,所以...”

    原来如此!

    威少与乐福两人点了点头,就好像林沐对他们描述的一样,那是男人无论如何都难以抵抗的,林沐没能坚持住,也是理所应当。

    “阿啾!”正在南加州篮球馆进行训练的德罗赞,没由来的打了个喷嚏。

    “我这么强壮的男人,竟然也会打喷嚏?”抹了抹鼻子,德罗赞没有在意,转身对着哑铃继续操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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